本府訂於103年8月22日上午9時及10時10分(二梯次)假明恥國小視聽教室召開「花蓮縣103年度補救教學期中督導會報」,請各校校長及承辦教師出席,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4 月 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036764 號函辦理。
二、請同意核予與會人員公(差)假,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由各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三、請校長及承辦教師於督導會報前了解學校整體補救教學辦理成效,並了解學校內五大指
標成效(提報率、施測率、受輔率、進步率、因進步回班率)。
四、檢附本縣 103 年度補救教學期中督導會報實施計畫。
-----------------------------------
第一梯次:各校校長(9 : 00-10:00);
第二梯次:各校承辦人員(10:1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