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本土語交通費】請102學年度上學期核撥交通費之學校清查 貴校母語(原民語、閩客語)教師下學期是否由他校核發交通費,並針對缺漏之部分9/5前填報。
請 102 學年度上學期有核發交通費之學校(附件一)協助查閱下學期清冊(附件二),
清查 貴校母語(原民語、閩客語)教師是否由他校核發交通費,
並確認該位母語教師 102 學年下學期仍在貴校服務。
例如: 102 上豐裡國小核發給高○美老師 7000 、劉○鶯老師 3000 ,
但 102 下高○美老師 7000 未發放,但發現劉○鶯老師 3000 已由花崗國中發放,
則填報高○美老師缺漏 7000 元即可。
若 102 下學期皆無缺漏,姓名欄則填'無',金額欄則填'0'
請至全誼校務系統(
https://eschool.hlc.edu.tw/central/theme/15/index.html)
中的新版填報系統填報,謝謝!
(可先填妥附件三之統計表,再進入系統上傳)
逾時未填,則視為放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