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公告】有關公益信託慶寶基金補助103年下半年經濟弱勢學生助學金,若各校有符合資格學生,請自即日起9/16下午5點至線上填報。
一.依據公益信託慶寶社會福利基金諮詢委員會 103 年 8 月 29 日(103)慶寶公益諮字第 005 號函辦理。
二.本府將會依各校填報需補助之學生數,填寫本縣推薦學校名單,再行函報該基金會;若學校無府合資格學生,則無需填報。
三.申請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政府核定之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
2.單親、隔代教養家庭,其實際收入無法負擔教育費用者
3.家中成員重病或住院致無法負擔教育費用者
4.家庭突遭變故致無法負擔教育費用者
5.其他經校方實際瞭解確有需要給予補助者
四、補助項目:
1.學雜費(不含代辦費,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已領取政府補助或學生已接受其他單位
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可申請就學貸款者,亦不得申請此項)
2.書籍費(僅限教科書)
3.制服費(線新入學學生申請)
4.營養午餐費(已接受其他公私立單位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5.早餐費
6.交通費或住宿費(擇一申請)
7.文具費(限就學必須使用之文具)
五、即日起 9/16(禮拜二)下午 5 點前至線上填報。
六、 9/15 12 : 00 更新:若學校有特別急需事由,可電洽簡要說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