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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本縣薦派參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103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進階人才培育班研習名冊1份,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府教輔字第 1030174880 號
二、本案報到作業及相關事項如下:
(一)研習時間:請詳見每期開課研習期程表。
(二)報到地點:豐原院區(臺中市豐原區師範街 67 號),三峽院區( 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 2 號 )。
(三)專車:每一梯次專車發車時間詳見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研習業務」之課程表中。
1、三峽院區:報到當日備有專車,於板橋新火車站西門發車,車程約需 45 分鐘;研習結束當日亦有專車送往板橋新火車站。
2、豐原院區:報到當日備有專車,車程約需 20 分鐘;研習結束當日亦有專車送往豐原火車站。
(四)報到須知及課表請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研習業務」項下下載。
(五)提前一天住宿之研習員,請於晚上 9 時前自行到達國家教育研究院,次日早餐請研習人員自理。
三、培訓課程學員須全程參與(含開訓及綜合座談),經評量成績及格者,始核發培育證書,除符合相關請假規定外,資格不符或未全程參與者均只核予研習時數。
四、貴屬人員參加旨揭研習本府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獲得培育證書學員所需差旅費及代課費由教育部國教署補助本府 103 年度精進教學品質計畫經費項下支應,並請於研習結束後 2 週內檢附本府遴派公文影本(含錄取名單)、研習課程表、出差報告表及收款收據各 1 份,報本府核撥(免備文)。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督學室
發布者: 林香君
連絡電話: 03-8462860#212
傳真號碼: 03-8462771
公告時間: 2014-09-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9-17 14:26:00
點閱數: 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