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第九梯次補救教學種子講師培訓1案,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9 月 2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097194 號函辦理。
二、旨案第九梯次補救教學種子教師培訓計畫詳如附件,請 貴校依計畫內容說明,薦派具意願之教師參與培訓。
三、本案全程參與培訓課程之教師,且教學年資符合計畫要求者,於通過研習評量後,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授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救教學種子講師」證書,並將納入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資源平臺之人才資料庫,得擔任縣市政府辦理補救教學師資培訓及研習課程之授課教師。且其後續得由所屬縣市優先薦派參與「補救教學輔導人員」培訓。
四、為減輕現場教師於課餘或課中擔任補救教學之負擔,建請優先遴派優秀退休教師參加。
五、參加人員請所屬學校核予公差假登記,所需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請由 貴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六、本府以推薦 6 位教師為原則。請各校於 9 月 29 日(星期一)前彙整參與研習人員報名資料(附件一、二), E-mail : ludachen8@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