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府核定參加「花蓮縣103年度防災教育增能暨師資培育研習」人員名單或有興趣參加的教師(校長),請填寫相關資料後於103年09月24日中午前傳真至承辦學校【國風國中03-8338659】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03 年 09 月 19 日府教國字第 1030175488 號函辦理。
二、參加是項活動的名單如附件列表所示,請參加人員於 103 年 09 月 24 日中午前將資料傳真至國風國中
03-8338659 。
三、若表列學校之參加名單要更改或有興趣參加的教師(校長),須具備下列條件:花蓮縣防災師資 24 小時核心
研習課程種子教師、防災校園建置及實驗專案計畫學校、花蓮縣 103 年度防災師資 12 小時核心研習課程種子
教師之ㄧ或經學校校長同意參加(學校教師所遺課務由各學校相關經費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