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專] 檢送「103學年度中小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經費核定表(細項表)。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10 月 15 日府教課字第 1030190443 號函辦理。
二、「評鑑人員初階實體研習」(忠孝國小、玉里國小及國風國中)、「行政研習、申辦說明會及社群分享」(忠孝國小)、「中小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國風國中等 45 校)及「中小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申辦社群」(化仁國中等 8 校)請依附件經費核定表掣據請款,並於 104 年 6 月 30 日前將經費結報表和成果報告書各 1 式 2 份報府辦理核銷事宜,如有結餘款請透過支票繳回,非轄屬學校以預付方式出帳後檢附原始憑證報府核銷;成果報告格式如附件,另請將成果電子檔上傳:本縣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全球資訊網
http://teacher.hlc.edu.tw/imain3.asp?id=78 。
三、另請各校注意, 103 學年度起各校所邀請之輔導夥伴僅以完成今年度培訓之輔導夥伴及教專網公告之輔導委員為對象,以避免後續衍生核銷相關爭議。
四、因應教育部於學期中調查本案執行率,請各校於 103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三)完成附件執行率填報,並將電子檔寄至呂佳怡老師信箱 t8462860@gmail.com 彙整。
五、本府業於 103 年 5 月 22 日以府教學字第 1030093534 號函說明「教育部同意於交通費核定總額下核實支應學校工作會議交通費,不受每次 200 元上限之限制」,爰請各校務必派員參加學校工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