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原住民籍師資公費碩士專班說明會」於12/15(一)假本府教育處第二會議室辦理,請鼓勵 貴校具有國小教師證之原住民族籍教師踴躍參與,請查照。
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103 年 11 月 27 日臺中大學師培字第 1031061164 號函辦理。
二、原住民族教育法於 103 年 1 月 31 日修正第 25 條:「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之專任教師甄選,應於當年度教師缺額一定比率聘任原住民各族教師;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五年內,其聘任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或不得低於原住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之比率」。
三、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依教育部「師資培育審議委員會第 82 次會議」決議辦理師資培育方式丙案(甄選大學畢業生),並增設「原住民族師資公費碩士專班」,培育 15 名原住民族籍公費碩士生,甄選原住民籍具有國小教師證書之大學畢業生,於畢業後分發取得正式教師資格,修業時間為兩年。
四、說明會於 12 月 15 日(一)假本府教育處第 2 會議室辦理。如欲參加者請於期限內上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線上報名系統報名
http://campus.ntcu.edu.tw/ntcu/activity/index.asp 。(找到第 6 場進入報名)
五、請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惟課務請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