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申請】檢送原住民族委員會104年度推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學校本位課程計畫乙份,請原住民重點學校於1/8前提出申請,逾時不候,請查照。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03 年 12 月 4 日原民教字第 1030061019 號函辦理及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14 條及施行細則第 2 條辦理。
二、請於 104 年 1 月 8 日前將實施計畫(1 式 3 份含電子檔光碟 1 張)免備文送教育處辦理。
三、本案重要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各直轄市、縣(市)立原住民重點國民中小學。
(二)補助額度:
1、初次辦理學校:每校補助經常門最高新台幣(以下同) 30 萬元整,資本門最高 15 萬元
整。
2、賡續辦理學校:每校補助經常門最高 50 萬元整(含暑期課程),資本門最高 15 萬元整。
已收到:
富世國小
紅葉國小
銅門國小
太巴塱國小
萬榮國小
春日國小
文蘭國小
西富國小
化仁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