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提醒-明日截止】請 貴校人事承辦人至新校務填報系統填:104年度2月份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有關各校教職員之撫慰、退休撫卹及生活津貼等申請核算單統計表。
一、為核算各校每月經費撥補數,有關各校教職員之撫慰、退休撫卹及生活津貼等申請,請依「104 年度本縣國中小統籌科目預算─退休撫恤、各項補助之編列與執行分工表」之作業程序核算金額並核章後,將報銷清冊掃描後上傳。
二、填報項目:
(一)退休:退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
(二)撫恤:新增月撫慰金、一次撫卹金(含當年度年撫卹金、殮葬補助費)、一次撫慰金。
(三)生活津貼:生育補助費、眷屬喪葬補助費、結婚補助費、現職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
三、各校如於 103 年 12 月 15 日~104 年 1 月 15 日有增加撥補之需求,請務必於 104 年 1 月 15 日前完成填報並上傳報銷清冊(※僅需上傳已核章之申請表即可,附件不必上傳)。
四、本案係為新增且未編入學校預算內之申請案始需填報,於期間內未發生上述之填報項目或新核定退休案之首期退休金、服務獎章獎勵金、因公傷殘死亡等事件(人事處會副知本處)則無需填報。
五、填報時請依每一申請人資料填報及上傳資料檔(上傳資料表如為多位申請人同列於一張資料表,則傳一次即可,惟申請人資料仍請依序填報)。若申請項目為子女教育補助費,則僅需填報一筆。
六、每月 15 號本處即關閉當月填報功能,本處將彙整當月各校申請需求,據以增加下一個月之撥補數, 15 號之後的申請案請於下一個月份填報。
七、**若無需撥補數各校不需填報**已經編入學校預算內之申請案不需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