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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辦理「103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學生專班」經費核銷之事宜,敬請辦理之學校配合,謝謝!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12 月 17 日府教特字第 1030238396 號函辦理。

二、請於經費執行完畢後 20 日內,檢具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請詳列支出項目)、支票(無則免付)、成果報告紙本及電子檔各 1 份,送至本府特幼科辦理經費核銷(免備文)。

三、成果報告內容務必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含課表)、成果照片、老師上課簽到表、學生點名表等,如有教學日誌、回饋單亦請附上。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陳曉嵐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9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5-01-1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1-20 15:56:00
點閱數: 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