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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通報網第2次重要公告)請三民國中到特殊教育通報網接收新安置個案(國三應屆身心障礙學生)

1.公文已經在 1 月 22 日發文到各校

2.為配合教育部 104 學年度適應輔導安置(國中升高中職),需要一組新的鑑定文號,請學校儘速接收新安置個案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廖燦文
連絡電話: 0921633266
公告時間: 2015-01-2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1-26 08:52:00
點閱數: 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