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104學年度大學校院辦理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考試將於5月16日(星期六)舉辦考試,請轉知學校身心障礙學生踴躍報名,請查照。
一、為增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入學大學校院之機會、維護身心障礙學生就學權益,教育部訂定「大學校院辦理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處理原則」,由大專校院據以辦理單獨招收身
心障礙學生考試。報考學生除具有報考大專校院資格外,並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二)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
身心障礙學生者。
二、 104 學年度辦理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考試之學校計有: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北醫學大學、
吳鳳科技大學、東南科技大學、育達科技大學、龍華科技
大學、康寧大學、大葉大學、和春技術學院、台灣首府大
學、南榮科技大學、南華大學、大漢技術學院、美和科技大學
、黎明技術學院、建國科技大學、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南開科技大學、遠東科技大學、華夏科技大學、東方設
計學院、大仁科技大學、大同技術學院、中州科技大學、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明道大學、環球科技大學、慈惠醫護
管理專科學校、臺灣觀光學院、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樹德
科技大學、亞太創意技術學院等 33 所學校,提供 379 系(科)
1,762 個招生名額。
三、 104 學年度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考試相關招生作業由各
校自行辦理,辦期時程如下:
(一)報名日期: 104 年 4 月 13 日至 4 月 30 日。
(二)統一考試日期: 10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六)。
(三)放榜日期: 104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
四、有關招生科系及名額與相關招生訊息請詳特殊教育通報網
(
https://www.set.edu.tw/)升學資訊網頁查詢或請詳
各校招生網頁,請符合資格之身心障礙學生踴躍向辦理學
校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