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59915

公告 【公告】教育部國教署修正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作業原則」及相關申請附件格式,請各園逕行下載參酌。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4 月 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035376C 號函辦理。

二、修正後作業原則如附件,請各園逕行下載參酌。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姜汝音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9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5-04-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4-21 15:21:00
點閱數: 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