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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8

104年度本縣環境教育輔導辦理線上考評1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 104 年度本縣環境教育輔導辦理「訪評輔導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環境教育輔導線上考評日前聘請委員,於 5 月 4 日至 5 月 11 日於線上針對各校上傳之環境教育成果進行訪評作業,請各校於 5 月 11 日至 17 日,計 7 日內依委員意見補件上傳。

三、綜閱各校上傳資料,尚有諸多項目空白闕如、超連結錯誤、無法顯示資料、上傳若干年前舊資料等等缺失,請各校務必再度檢視修正。

四、本案將於 104 年 5 月 18 至 21 日線上複評後,依據考評之結果擇優獎勵並於 5 月 27 日另案邀請學校召開檢討會。

五、節錄本案部分獎勵、輔導及督導方式如下:
(一)特優(90 分以上,至多不超過總校數 5﹪):校長、承辦人員嘉獎二次,協辦工作人員 2 人嘉獎一次。

(二)優等(85 分-89 分,至多不超過總校數 15﹪):校長、承辦人員嘉獎一次,協辦工作人員 1 人獎狀一張。

(三)甲等(80 分-84 分):不予敘獎

(四)乙等(70 分-79 分):不予敘獎並需提供書面改進方案或意見。

(五)丙等(未滿 70 分):不予敘獎,並需提供書面改進方案或意見。考評總成績最後一名,且分數低於 65 分:校長、主辦人員及協辦人員各申誡一次,並為下年度環境教育輔導團加強辦理輔導之重點學校。

六、檢附「環境教育自評表線上系統補件操作說明」及「104 年度花蓮縣環境教育輔導辦理訪評輔導活動實施計畫」各 1 份供參。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陳宥達
連絡電話: 教育處#306【0978-515631】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5-05-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5-11 17:09:00
點閱數: 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