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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23

10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已撥付各校,請學校務必轉發給學生並於104年6月20日前至網站完成發放填報。

請於 104 年 6 月 20 日前至教育部學產基金網站,點選『助學金發放回報填寫』功能,網址 http://203.68.32.190

相關連結:

  1. http://203.68.32.190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黃淑芳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3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5-06-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6-10 10:52:00
點閱數: 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