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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請各國中務必於104年6月8日下班前將104學年度已報到新生上傳至校務系統

一、依據花蓮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新生入學分發作業要點規定,新生以 3/30 日戶籍所在為基準日。

二、為比對設籍本縣之學生報到狀況,且追蹤未報到學生,請各校務必於【104 年 6 月 9 日下班前】將所有已報到學生(含藝才班、體育班及特教班學生) 上傳至校務系統中並完成報到勾選。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林應懿
連絡電話: 03-8462775#228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15-06-1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6-12 16: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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