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主計處辦理105年度預算編列,請各校務必於104年6月30日(星期二)前上網填報105年度專人值勤或保全之預算金額。
一、校園安全維護經費以 1 天 450 元計算,請各校編足額度 450*366=164,700 元之 105 年度專人值勤或保全預算。(請勿超過 164,700 元)
二、如學校 105 年採學校教職員工(學校教師、工友等編制內人員)值勤,請於人事費(員工值班費)填 164,700 ,業務費:一般事務費(外聘人員)、專業服務費(電子保全)填 0 。
三、如學校 105 年全採聘請臨時人員值勤方式,請於業務費項下費用: 一般服務費(臨時人員酬金)填 164,700 ,專業服務費(電子保全)、人事費填 0 。
四、如學校採保全(或保全搭配部分工時專人值勤)方式,請將人事費填 0 ,至業務費:部分工時專人值勤之預算金額填至一般服務費,電子保全之預算金額填至專業服務費(一般服務費+專業服務費=164,700)。
五、如 105 年貴校採取與本年相異之校園安全維護方式(如:由專人值勤改為保全,或由保全加部分工時專人值勤改回全由專人值勤),請於備註欄註明。
六、貴校若有分校,請一併填報,並於備註欄註註明本校及分校值勤方式及經費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