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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有關「104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團體申請」案, 請以下學校(如附件)務必於104年7月30日(星期四)前將修正後經費概算表(核章後)一式2份函報本府,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4 年 7 月 23 日府教課字第 1040143878 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依審查意見表(如附件)修正經費概算表。
三、案內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於該計畫學生,不得移至其他用途。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陳雲蘭
連絡電話: 8462860#566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5-07-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7-30 07:56:00
點閱數: 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