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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課輔】檢送本縣修正後國民中小學學生課後學習輔導實施計畫1份,本次計畫申請採線上填報併同線上審查,詳如說明,請 查照。(104/8/24)(104/8/27修正審查規準表字樣)

一、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學生課後學習輔導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貴校至新校務系統填報申請經費(填報主題: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花蓮縣國中小學生課後學習輔導申報作業)。填報期程自 104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二)起至 104 年 9 月 7 日(星期一)止。

三、各校請於時限內完成線上填報,並將下列資料上傳以完成申請作業(表格有修改,請勿使用舊表格);未申請之學校亦務請逕至公務填報系統填報,填報數據請填 0 。
(一)課後學習輔導實施計畫(附件二)
1、請上傳【未核章之 word 檔】及【核章後之 pdf 檔】。
2、計畫第 3 點組織團隊成員之授課教師職稱,請參閱審查規準(附件一)壹、二、授課師資符合資格,並依實際情形填寫,例如代理代課教師。
(二)經費概算表(附件三)
1、每校一張。
2、請上傳【未核章之 Excel 檔】及【核章後之 pdf 檔】。
(三)授課總節數表(附件四)
1、每校一張。
2、請上傳【未核章之 Excel 檔】。
(四)課程規劃表(附件五)
1、每班一張。
2、將各班之課程規劃表製作在同一個 Excel 檔內,以不同的分頁呈現。
3、學校班級數較多之學校,上課學生名單得以附件檔形式呈現。

四、各校倘有下列情形,請填寫專案班申請說明(附件六),並上傳【未核章之 word 檔】及【核章後之 pdf 檔】。
(一)各校因應個別狀況,彈性調整上課時間者。
(二)偏遠地區學校學生班級人數未滿 6 人,以原班級上課確有要必要者。

五、重要提醒:本學期縣課輔將依據各校補救教學學生受輔率進行開班節數刪減,考量學生課後在校活動安全,請各校預為規劃。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劉士帆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7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5-09-0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9-07 10:05:00
點閱數: 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