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提醒】104年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團體申請案核定受補助學校,儘速掣據送教育處課程科俾利撥款。
一、依據本府 104 年 9 月 8 日府教課字第 1040175292 號函辦理。
二、 104 年第 2 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團體申請案,核定受補助學校:
花蓮縣壽豐鄉豐裡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中華國民小學、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
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花蓮縣花蓮市復興國民小學、
花蓮縣秀林鄉銅門國民小學、花蓮縣光復鄉大興國民小學、花蓮縣立富里國民中學
三、已送到收款收據學校:
花蓮縣壽豐鄉豐裡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中華國民小學、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
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花蓮縣花蓮市復興國民小學、
花蓮縣光復鄉大興國民小學、花蓮縣立富里國民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