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公告】有關教育部辦理「105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一案,徵件期間為104年9月1日至104年10月31日截止,請貴校踴躍推廣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9 月 1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100361 號函暨「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辦理(詳如附件)。
二、本活動之表揚對象包含: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學校教職員工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等。凡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均得予以推薦:
(一)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二)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三)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
(四)成立、獎助成立或捐贈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
三、相關資訊請洽詢林雅涵小姐(02-29135533#614),投件資料請寄送至 231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3 段 225 號 7 樓「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活動小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