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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專計畫-校長主任行政研習】有關10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校長及主任行政研習」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府教課字第 1040204682 號函辦理。(文後送)

二、場次時間如下:
(一)校長研習:104 年 11 月 3 日(星期二),地點:明義國小圖書館,請於 104 年 11 月 2 日前至教專網報名。

(二)主任研習:104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二),地點:明義國小圖書館,請於 104 年 11 月 9 日前至教專網報名。


三、參加對象如下:
(一)校長行政研習:
1、 104 學年度初次申辦教專計畫學校校長(務必參加)。
2、前未參加行政研習之教專計畫學校校長((務必參加)。
3、教育局處承辦教專計畫人員(務必參加)。
4、 104 學年度參加教專計畫之校長(鼓勵參加)。
5、本縣教專中心輔導群(鼓勵參加)。
6、本縣教專計畫輔導夥伴(鼓勵參加)。

(二)主任行政研習:
1、 104 學年度初次申辦教專計畫學校承辦主任(務必參加)。
2、前未參加行政研習之教專計畫學校承辦主任(務必參加)。
3、 104 學年度初次申辦教專計畫及前未參加行政研習之學校教學組長(鼓勵參加)。
4、 104 學年度參加教專計畫之承辦主任及教學組長(鼓勵參加)。

四、請同意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代課費由本縣教專中心相關經費項下支應;交通費由各校「104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項下經費支應。

五、旨揭研習聯絡人:本縣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助理藍敏華小姐,電話: 8326686#801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鍾品正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6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5-10-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10-22 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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