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花蓮縣清寒原住民助學金資料初審作業,請附件表列學校依說明事項辦理,以免損及學生權益。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04 年 8 月 25 日原民教字第 1040048272 號函辦理。
二、本縣各公私立國中計 25 所學校, 1586 人次提出申請;國小部計 99 所學校,
2503 人次提出申請;特殊學校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37 人次提出申請,總計 4126 人次。
三、本縣 104 學年度助學金申請案經本縣承辦學校見晴國小初審後仍有應行補件情形,
詳如附件。
四、請表列學校儘速完成補件程序,若不擬補件以棄權論,第 2 次補件期限為
104 年 11 月 17 日,請各校助學金業務承辦教師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