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修正後「104學年度增置公立國小教師員額(2688)補助方案第1期(104年8月-12月)」各校補助經費表1份,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4 年 10 月 15 日府教學字第 1040201435A 號函續辦。
二、除南華國小、大進國小、瑞穗國小、水璉國小及平和國小請於 104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五)前依修正後數額以免備文方式寄(送)收款收據(會計子目代號 CC4004)至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憑辦外,其餘未修正學校請依本府 104 年 10 月 15 日府教學字第 1040201435A 號函辦理。
三、本計畫所聘任之增置教師(兼任教師、代課教師、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為編制外人員,非屬懸(實)缺教師,請按月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填報每月執行情形。
四、另為維護本案進用教師權益,不因補助經費尚未入庫或來源不同而有不同撥付期程,請各受補助學校先行了解進用人員用薪需求及生活穩定需要,本權責評估相關經費後先行墊付,俟款項撥付後再予轉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