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公告1109再置頂】104學年度鑑輔會特殊教育學生第2次鑑定安置會議時間公告,請學校依時程辦理。
一、會議時間: 104 年 11 月 19 日(四)下午 2 時
二、會議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三會議室
三、相關申請表請先於 11 月 9 日(一)下午 4 時前傳真或送至教育處特幼科。若用傳真,請務必撥打電話確認。
四、個案安置類型申請表及評估報告書,請參考附件檔。
五、個案相關資料(安置(重新安置)評估報告書、個別化教育計畫、特推會會議紀錄、相關評量與測驗以及學習狀況佐證資料等)請於 11 月 13 日(五)下午 4 時前送或寄至特幼科,以利後續評估及會議資料彙整。
六、教育部要求會議七日前需公文通知家長,故請申請學校務必於上述期限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教育處,逾期者納入下次安置議程討論,煩請各校留意。
七、若有相關業務疑慮,歡迎及早致電特幼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