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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公告。

一、依據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4 年 11 月 4 日北藝大師培字第 1041004214 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教育部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課程改革及推動重要教育議題,協助各地區教師充實表演藝術領域之專業與教學知能。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師培中心特於 105 年 3 月 5 日-106 年 1 月 27 日規劃表演藝術第二專長學分班,提供中學教師充實其他領域之統整教學專長,提升創意教學能力。
三、旨揭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簡章、報名表與 EDM(電子招生海報)請參閱附件。相關報名資訊請至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網站查詢(http://education.tnua.edu.tw/)。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王錦慧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8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5-11-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11-10 09:28:00
點閱數: 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