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競賽公告】檢送本縣104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國境之東-歌詠家鄉」活動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請貴校踴躍組隊報名參加。(學校團體組每校隊伍數以1隊為限)
一、依據花蓮縣 104 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計畫辦理。
二、日期: 104 年 11 月 28 日(星期六)上午 08 時 30 分~12 時 30 分
三、地點:花蓮縣萬榮國小活動中心
四、報名時間: 104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五)前,將報名表傳真至萬榮國小 教導處瓦旦‧卡洛主任。電話: 8751449#12 ,傳真: 8751467 。
五、參賽組別
(一)親子團體組
1、每隊人數以 2~5 人為限,成員為本縣國中小學生與父母或阿公阿嬤等二代以上長輩相互搭配(每隊指導教師限 1 名),分新住民、閩南、客家、原住民及等四組。
2、除新住民組外,各組之歌唱曲目,均以台灣本土歌謠為限,以其他歌謠(含國語)演唱者,不列入成績。
3、新住民組之歌唱曲目,以新住民之本國歌謠為原則,以表示對新住民之尊重;若以台灣本土歌謠演唱者,亦可參賽並列入成績。
(二)學校團體組(每校隊伍數以 1 隊為限)
1、每隊人數以 10~12 人(含指揮、伴奏)為限,除指揮與伴奏可為學校教師外,參賽學生須以同學校為主,不得跨校。
2、不分比賽類別。惟以台灣本土歌謠為限,以其他歌謠(含國語)演唱者,不列入成績。
(三)教師團體組
1、每隊人數以 2~5 人為限,成員包含校長、教師、職員、支援教師等(可以跨校,但需有代表學校),不分比賽類別。
2、惟以台灣本土歌謠為限,以其他歌謠(含國語)演唱者,不列入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