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提醒】本縣104年國中小各類特教班級經常門經費執行成果考核報告請於104年12月10日前填妥核章送府,並將電子檔上傳至本縣新校務系統。重申該經費需確實專款專用於特教班,不得挪用,請各校務必配合。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12 月 27 日府教特字第 1030243967 號函辦理。
二.特教班級經常門經費執行成果考核報告請於 104 年 12 月 10 日前填妥核章送府,並將電子檔上傳至本縣新校務系統填報:序號 556 。
三.再次提醒本案經費需確實專款專用於特殊教育班級學生,不得挪用。
四.執行成果考核報告表格檔案請至處務公告下載:編號 35916 。
(前次公告日期: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