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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教育部修正「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第一條,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116534E 號函辦理。
二、旨案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116534B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發布令影本及法規條文如附件。

相關連結:

  1. http://edu.law.moe.gov.tw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李顗詮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9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5-11-1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11-19 15:54:00
點閱數: 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