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輔教師經費核結注意事項】●各校「104年度輔導教師人力運用計畫-下半年(9-12月)兼任輔導教師減授課鐘點費(含教育部補助款、縣補助款) 」如附件,詳如說明。
一、依據 104 年 3 月 4 日府教學字第 1040038447 號函辦理。
二、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規定,公立國民中學每位兼任輔導教師每週減授 10 節課,每節 360 元;公立國民小學每位兼任輔導教師每週減授 4 節課,每節 260 元。
三、本案請依核定表分別開立教育部補助款(會計子目代號 CC4012)/縣補助款之收款收據(會計子目代號 CC4012)。
四、請各校於本( 104 )年 12 月 31 日前,依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辦理●【結報表不需分補助款來源,統一做成一張即可】●如有結餘款請透過「繳款書」作業繳回。
五、請華大附小於本( 104 )年 12 月 31 日前檢具「授課表」、「印領清冊」及「代課月報表」辦理核結事宜,若有結餘款,請以支票繳回。
六、本案補助兼任輔導教師以「減授課鐘點費」為限,不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請各校務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