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委請明義國小辦理【花蓮縣104級薪傳教師研習】,此為教育部統核視導項目,懇請貴校擔任初任教師輔導工作之薪傳教師務必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6 月 26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40083002 號函辦理。
二、本研習相關訊息略以:
(一)辦理日期: 10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40 分。
(二)辦理地點:本縣明義國小。
(三)參加對象:本縣 104 級各校擔任初任教師輔導工作之薪傳教師。
(四)報名方式: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 1902345 號完成報名手續(
http://inservice.edu.tw )。
三、請准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惟所需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並得依規定於研習後 6 個月內申請補休。
四、檢附「花蓮縣 104 級薪傳教師研習」實施計畫及「花蓮縣 104 學年度薪傳教師名冊」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