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立玉里國民中學105年校車司機公開甄選徵才公告
壹、依據: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校車管理要點。
貳、甄選類別、名額、資格
一、校車( 44 人座)司機:駕駛員壹名。
二、應聘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操守良好,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2 、具有交通部公路總局大型車職業駕駛人定期訓練證明在期限內者優先。
3 、男女均可(男須役畢),並無任何違法記錄者。
4 、國中以上畢業具有愛心,願意為學童上下學交通付出心力且積極配合學校交辦事項者。
參、索取簡章、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服務網(
http://www.hl.gov.tw/)公開徵才區自行下載。
二、報名時間:自 105 年 2 月 5 日上午 9 時至 105 年 2 月 16 日下午 17 時止(以實際時間為準,逾期不受理報名)。
三、報名地點:花蓮縣立玉里國民中學總務處
校址︰花蓮縣玉里鎮民族街 30 號 電話: 03-8882054 分機 21
肆、報名手續:繳驗下列表件,並親自報名,如無法親自報名應檢具委託書。(不接受通訊報名)
一、報名表(請先填妥並貼上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正本備查),男須另繳交役畢證明。
三、履歷表及有關學經歷證件影本(正本備查)。
四、職業大客車駕照影本(正本備查,繳交影本存查)。
五、交通部公路總局大型車職業駕駛人定期訓練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六、最近一年內公立醫療院所健康檢查合格證書。
七、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八、最近二年內無肇事紀錄者證明。
伍、甄選方式時間及地點:
一、本次甄選方式:
口試:占 100% (機關保留口試排序前三名另安排時間辦理校車試開考核權利,併計口試成績)。
二、考試時間地點
時間: 105 年 2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5 時 00 分前準時報到,報到處設於本校總務處,依報名先後順序為應考順序。
(二)地點:花蓮縣立玉里國中一樓視聽教室。
校址︰花蓮縣玉里鎮民族街 30 號 電話: 03-8882054 分機 21
(三) 錄取方式:正取壹名,備取若干名,未達 80 分不予錄取。
陸、甄選錄取名單之公布,通知及報到:
公布時間:經函送花蓮縣政府核定後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服務網。
通知報到:經甄選錄取者應於接到電話通知或書面通知後,於本校通知日前親至本校辦理報到,並將有關證件正本送核,有偽造不實者,取消資格並負法律責任;錄取人員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者,由次一順位人員依序遞補之。
經錄取後,於機關通知日起試用三個月,期滿合格即予正式任用至當年年底。(服務其間表現優異經考核為優者得以續聘一年。)
柒、隨附契約內容、補充說明,務必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