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64859

調查 請各校於本(105)年2月26日上午12時前將【104學年度第2學期國中小課後(補救、課照、課輔)開班情形調查表】上傳。(105.02.16修正國小調查表表格)

一、各校參加 104 年 9 月補救教學篩選測驗不及格之學生及手動轉入之受輔學生應優先參加補救教學,其餘學生請依實際需求妥為規劃,開班說明如下:
(一)補救教學:每班以 10 人為原則,最多不得超過 12 人,最少不得低於 6 人。但有成班困難之偏遠、小型學校或其他特殊情況,經本府同意者,得依實際情形編班,唯不得低於 3 人。
(二)課後照顧:每班學生以 15 人為原則,最多不得超過 25 人, 26 人至 29 人得以開設 2 班,全校可混齡編班。
(三)課後學習輔導:以原班級實施為原則,如班級人數未滿 15 人時,國小採同年段混合編班,國中採同年級合併編班,混合編班後人數達 26 人以上得開設 2 班,每班學生最多不得超過教育部規定之班級人數。

二、請貴校於本(105)年 2 月 26 日上午 12 時前將檔案上傳至本縣線上填報系統【序號: 1280 ,填報主題: 104 學年度第 2 學期課後(補救、課照、課輔)開班調查表】。

ps:原本國小表格學生人數設有人數上限,已於新表格修正(105.02.16),請各校填寫各時段上課之學生總數。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劉士帆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7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6-02-2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2-26 13:58:00
點閱數: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