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教專計畫】有關105學年度教專計畫縣市初審案,請申辦學校登入精緻教專網依審查意見修正,最晚於105年4月15日前請再次提交,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部分申請 105 學年度教專計畫業已完成縣市初審,請學校依審查意見儘速完成修正,最晚於 105 年 4 月 15 日前請再次提交
二、學校上傳各會議時,請留意召開會議時間、簽到表需註明「職稱」、如有未出席人員(如家長代表)請標示「請假」,並請將前次錯誤檔案刪除,俾利審查。
三、表 A1 檢附申請資料(由系統自動檢核是否完成每一項目,逐年期組初次辦理第 4 、 5 、 8 項免附,多年期組繼續辦理第 2 、 3 項免附),學校已完成填報各項,惟可能因精緻教專網網站問題,使審查委員檢視時方塊呈現□而非■,請學校再次確認是否各項表件皆已填報或上傳,在依委員意見修正各項目後再次提交。
四、如有疑問可洽詢教專中心助理楊芳茵小姐 03-8335135 或教育處課程科鍾品正老師 8462860#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