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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學生輔導工作倫理守則」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4 月 1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50045317 號函辦理

二、說明:

1. 旨揭守則業公告於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網頁( http://www.guidance/org.tw/school_rules/content.html ),可至該網頁下載。

2. 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來函敘明擬以一年為該守則之試行期,再依據實踐經驗做必要之修訂,歡迎各級學校輔導人員提供實務意見,俾利該準則未來可更嚴謹且貼近學校實務現場。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梁仲志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3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6-04-1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4-19 17:58:00
點閱數: 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