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教專計畫】有關105學年度教專計畫縣市初審案,審查委員業已審查,請申辦學校登入精緻教專網並務必依審查意見修正完畢,最晚於105年4月20日前請再次提交,以免影響本縣申辦期程,請查照。
一、申請 105 學年度教專計畫業已完成縣市初審,請學校依審查意見儘速完成修正,最晚於 105 年 4 月 20 日前請再次提交。
二、學校上傳各會議時,請留意召開會議時間、簽到表需註明「職稱」、如有未出席人員(如家長代表)請標示「請假」,並請將前次錯誤檔案刪除,俾利審查。
三、如有疑問可洽詢教專中心助理楊芳茵小姐 03-8335135 或教育處課程科鍾品正老師 8462860#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