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委請輔仁大學辦理「105年度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實施計畫」(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主修專長班)(雲林班)薦送作業,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5 月 13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50047276C 號函暨本府 105 年 5 月 17 府教學字第 1050091680 號函(諒達)辦理。
二、本專案學分班薦送作業流程與相關事項:
(一)招生對象:以國民中學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為參加對象。本案薦送對象、錄取資格、錄取優先順序、服務義務等請詳見實施計畫。
(二)薦送時間:請貴校於本(105)年 6 月 1 日(星期三)下班前將「各國中薦送報名表」及「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報名表與切結書」等相關資料(如附件)函送本府,並同步將電子檔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wangchinhui@yahoo.com.tw),俾便彙整後函報開班之師資培育大學。
(三)錄取結果及相關注意事項由開班學校於開班前通知錄取教師並公告於該校網頁。
(四)本案相關開課及招生訊息請逕洽輔仁大學進修推廣部戴小姐,聯絡電話:(02)2905-3731 。
三、經費補助原則:
(一)本專案學分班學分費由教育部補助,然教師須簽立切結書,並繳交新臺幣 1 萬元保證金,保證金俟修畢本專案學分班規定學分後退還。請貴校薦送時務必審酌貴校師資之結構與需求,完備貴校專長師資之儲備。
(二)花東地區與離島地區進修之教師,於寒、暑假進修(平日班除外)得依相關規定補助交通費及住宿費。
四、自 102 學年度至 107 學年度止( 102 年 8 月至 108 年 7 月),本專案學分班學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修課學員,屆時將不再開辦,請各校積極鼓勵並薦送校內正式教師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