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66367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本縣「105年度提升學生英語學習成效計畫--子計畫二:提升學生英語學習成效計畫」,請各校於105年6月4日(星期六)前於國教署審查修訂之概算表(附件一)上核章後,逕(寄)送至教育處課程教學科,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5 月 19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047447 號函辦理。

二、請獲補助學校確實依規定積極辦理,核定之經費另函通知各校請款。

三、核定各項經費皆不得跨年度執行,且需於本(105)年 10 月 30 日前執行完畢,並於本(105)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核結,經費支應依相關規定辦理,非經報由教育部國教署審核同意,不得有改分或調整補助項目內容,餘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四、請各校於 105 年 6 月 4 日(星期六)前於國教署審查修訂之概算表上核章後(只需列印貴校單獨計畫),逕(寄)送至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五、本年度辦理校名如下:
(一)國中(共 3 校):宜昌國中、光復國中、瑞穗國中
(二)國小(共 30 校):明恥國小、信義國小、復興國小、忠孝國小、北埔國小、化仁國小、豐山國小、月眉國小、溪口國小、林榮國小、北林國小、瑞美國小、鶴岡國小、富源國小、瑞北國小、豐濱國小、港口國小、源城國小、長良國小、松浦國小、富里國小、萬寧國小、東竹國小、東里國小、吳江國小、富世國小、銅門國小、文蘭國小、紅葉國小、卓樂國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呂佳怡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3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6-05-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5-30 16:12:00
點閱數: 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