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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再次提醒】教育部辦理105年度「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專案學分班」(以下簡稱本專案學分班),請各國中於本(105)年6月2日前,將薦送名單函送本府,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5 月 25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50071229 號函辦理。
二、本專案學分班係為逐年提升國民中學之專長授課比率,開班一覽表請參見附件 1 。本案辦理相關重點如下:
(一)辦理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等 12 所師資培育之大學。
(二)招生班別:「生活與科技學習領域-地球科學主修專長」、「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主修專長」、「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及「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
(三)招生對象:本專案學分班以國民中學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為參加對象,並經本府確認得逐年提升貴校教師專長授課比率而薦送者。相關錄取資格、錄取優先順序、服務義務請見附件 2 。
(四)上課人數:每班以 25 至 50 人為原則,未達 25 人不予開班,但得併班上課。
(五)上課時間:上課時間為寒、暑假與學期間週末及夜間等時段為原則,依各校規劃為主。
(六)開班地區、開班學校、修業總學分數及承辦人聯繫資訊:請參見附件 1 。
三、本專案學分班薦送作業流程與相關事項:
(一)薦送時間:請貴校於本年 6 月 2 日(星期四)下班前將「各國中薦送報名表」(附件 3)及「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切結書」(附件 4)等資料函送本府,並同步將電子檔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wangchinhui@yahoo.com.tw),俾便彙整後函報開班之師資培育大學。
(二)修業之教師限報名一間學校,請勿重覆薦送。
(三)另配合師資培育大學開課辦理時程,中國文化大學(表演藝術、輔導活動、家政)、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健康教育)請於本年 10 月 28 日前薦送學員名單。
(四)錄取結果及相關注意事項由開班學校於開班前通知錄取教師並公告於該校網頁。
四、經費補助原則:
(一)本專案學分班學分費由教育部補助,然教師須簽立切結書,並繳交新臺幣 1 萬元保證金,保證金俟修畢本專案學分班規定學分後退還。請貴校薦送時務必審酌貴校師資之結構與需求,完備貴校專長師資之儲備。
(二)花東地區與離島地區進修之教師,於寒、暑假進修(平日班除外)得依相關規定補助交通費及住宿費。
五、自 102 學年度至 107 學年度止( 102 年 8 月至 108 年 7 月),本專案學分班學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修課學員,屆時將不再開辦,請各校積極鼓勵並薦送校內正式教師踴躍參加。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王錦慧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8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6-05-3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6-01 10:49:00
點閱數: 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