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再次公告】★有關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本土語言相關填報事宜,詳如說明(檢附6/28最新填報結果)。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5 月 2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049858A 號函辦理。
二、為利本府掌握本土語言開課情形,請貴校於本(105)年 6 月 30 日前更新相關數據,操作重點如下:
(一)「本土語言教師通過語言能力認證授課比例」:請教授本土語言之現職教師,於系統上「教職員資料維護列表」填寫「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資料,僅通過 36(或以上)小時研習者,請於「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研習」填寫資料。
(二)「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本土語言開班數」:請開設本土語言課程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確實上傳課表,並請檢視系統上「科目」欄位或「校訂課程名稱欄位」填寫「本土語言」課程名稱,以利系統統計。
三、另本府並將定期公告相關報表,以利貴校檢視填報結果。
四、檢附「本土語言經費子系統第 2 學期填報作業手冊」、「更新本土語言課程名稱操作手冊」及「登錄教師本土語言證照操作手冊」各 1 份,請轉知相關承辦人員以利操作。
※若遇填報問題,可撥打 03-5622056 或寫信 9hr.k12ea@gmail.com 詢問,客服人員可協助解決系統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