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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輔導人員重要填報》請各公私立國中務必盡速於【7/30前完成(1582號)填報,共3題】◆104學年度國中小-初任及續任輔導人員(輔導主任、諮商組長、兼任輔導教師)接受在職進修課程18小時以上者調查表,請查照。

為因應 105 年度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請各校協助配合辦理!!

一、查學生輔導法業經總統華以總一義字第 10300168991 號令公布施行,依據學生輔導法第 14 條第 3 項規定略以:「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每年應接受在職進修課程至少 18 小時...」爰各地方政府應依上開規定督導所屬學校之輔導主任、組長、專兼任輔導教師及專任專業輔人員每年進行在職 18 小時進修。

二、請各地方政府應先調查 104 學年度轄屬學校輔導主任、組長、專兼任輔導教師及專任專業輔人員之總人數,並督導學校辦理或督導相關輔導人力依上開規定完成在職進修 18 小時;完成在職 18 小時人數佔輔導人力總數比率達 70%-未達 80%者給予 0.5 分,達 80%以上核給滿分( 1 分)。

三、學校需要填報的人員為主題所提及之三類人員即可。教導主任、輔導組長....等均不需要填報。

四、學校若有 2 位(含)以上須填報,請自行設定填報人數後即可進行填報。

五、請各校逕上校務系統/線上填報/進行填報作業,麻煩各校辛苦的承辦人!!謝謝!!

六、為因應上有部份兼輔教師須於 7 月份取得 18 小時研習時數,故將填報時間延至 7 月 30 日,請尚未取得 18 小時研習證明之兼輔教師盡速完成研習後上傳相關資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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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ttps://eschool.hlc.edu.tw/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梁仲志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3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6-07-2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7-26 08:03:00
點閱數: 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