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提報105學年第一梯次身心障礙學生疑似鑑定之公私立幼兒園及國小附設幼兒園,請於105年9月27日下班前至各分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領取提報鑑定學生之「鑑定安置結果及輔導建議書(紙本)」。
二、各校至分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領取時間:
(一)北區: 105 年 9 月 26 、 27 日,每日上午 08 : 30 至 12 : 00 ,下午 13 : 30 至 16 : 30
(二)中區: 105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3 : 30 至 16 : 00 及 27 日上午 08 : 30 至 12 : 00 ,下午 13 : 30 至 16 : 00
(三)南區: 105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3 : 30 至 16 : 00 及 27 日上午 08 : 30 至 12 : 00 ,下午 13 : 30 至 16 : 00
三、請各校於 105 年 9 月 28 日下午 4 時前將「花蓮縣 105 學年第 1 梯次疑似身心障礙學生建議鑑定安置結果通知書回條彙整清冊」傳真至北區特教資源中心(傳真電話: 8549482 ),回條正本請於 105 年 9 月 30 日前掛號郵寄至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四、校內如有申請本次鑑定學生之家長或監護人針對該初判結果有任何疑義(即建議鑑定安置結果通知書回條勾選不同意者),請協助其填寫「花蓮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安置申覆表」,並於 105 年 9 月 28 日下午 4 時前傳真至北區特教資源中心,以提供本縣鑑輔會辦理後續相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