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通知】有關花蓮縣105學年度特教行政研習,請各校務必遴派特教業務承辦人參加。
一、依據中華民國 105 年 9 月 1 日府教特字第 1050166171 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縣內各校特教業務承辦教師能了解年度特教重點工作,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研習時間訂於 105 年 10 月 5 日下午 1 時 30 分至 5 時 10 分假光復國小演藝廳辦理。
四、報名方式:採網路線上報名,即日起請至特殊教育通報網(
http://www.set.edu.tw-教師研習-縣市特教研習-教育局處研習性質)報名。
五、國小與附設幼兒園特教業務承辦教師若為不同人,務必各遴派 1 位特教業務承辦人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