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105學年第1學期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培訓-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四版研習重要事項說明,請設有特殊教育班級之學校依說明事項辦理。
一、 105 學年第 1 學期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培訓-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四版研習訊息已於 105 年 9 月 26 日函發各校 (公文字號:府教特字第 1050180493 號),請各校於 105 年 10 月 6 日前將「105 學年度特殊教育心評教師《魏氏兒童智力測驗第四版》施測培訓研習遴派教師名冊」免備文逕送本府教育處特幼科,以利確認各校遴派狀況。
二、遴派原則
(一)校內身心障礙類特教教師取得《魏氏兒童智力測驗第四版》施測資格者未達員額編制之 50%(含)以上(不含巡迴輔導班) ,須遴派合格特教教師參加此次研習,以符合上述比例(校內若有正式特教教師尚未取得資格,優先遴派之);各校身心障礙類特教教師資格取得情形請參閱「105 學年度身心障礙類特教教師《魏氏兒童智力測驗第四版》施測資格一覽表(如公文附件)」。
(二)因工作屬性需要,任職於不分類巡迴輔導班之合格特教教師均須取得資格,未取得資格之巡迴教師遴派參加此次研習。
(三) 105 學年新進之身心障礙類特教教師皆須參加本次研習,若已取得 5 年內縣市政府核發之施測證書,則請檢附證書影本於名冊後,並遴派參與 105 年 11 月 9 日之研習部分場次。
三、其他有關事項詳見公文說明,如有疑問,請儘早來電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