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68238

提醒 ※第6提醒※105年度國中小主任儲訓期間代課費報府情形。

1.本府前函府教學字第 1050061894 號【國中】、府教學字第 1050166915 號【國小】。
2.本案會計子目代號: CC5006 。
3.補助方式:由原校檢具 105 學年度行政職務核備名冊、儲訓期間應付實際代課鐘點費憑證影本(由受訓教師自己於儲訓期間先行墊支給學校)、兼代課月報表及受訓教師先出具收到補助經費領據正本黏貼學校憑證用紙等報府審核,補助經費撥入學校後,再由學校轉發給受訓者。
4.已報送待補正:富源國中【缺 105 學年度行政職務核備名冊、儲訓期間應付實際代課鐘點費憑證影本(由受訓教師自己於儲訓期間先行墊支給學校)、兼代課月報表及受訓教師先出具收到補助經費領據正本黏貼學校憑證用紙】、北昌國小【缺受訓教師先出具收到補助經費領據正本黏貼學校憑證用紙】。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辛金玉
連絡電話: 8462860#231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6-10-0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10-05 08:00:00
點閱數: 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