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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公告]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05年度私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在職進修身心障礙專業知能經費及進用專任合格學前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教師經費,請於105年10月27日(星期五)前備文申請,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人事及業務經費辦法」及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要點規定辦理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8 月 10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50090488 號函辦理。
二、申請立案私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在職進修身心障礙專業知能經費」,以現職專任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於前一年參加師資培育之大學或主管機關辦理之身心障礙專業知能研習進修五十四小時,且該園確實辦理身心障礙幼兒轉銜通報者為限。符合規定者,每有一位教保服務人員,補助該幼兒園 5,000 元。
三、申請立案私立幼兒園「進用專任合格學前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教師經費」,以進用專任合格學前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教師任職滿一年以上,且該園確實辦理身心障礙幼兒轉銜通報者為限。進用專任幼兒園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教師,並提供身心障礙幼兒特殊教育服務及個別化教育計畫,符合規定者,每有一位教師,補助該幼兒園 10,000 元。
四、本補助項目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 條規定,教保服務
人員:指在幼兒園服務之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
五、檢附「105 年度立案私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在職進修身心障礙專業知能經費申請表」及「105 年度立案私立幼兒園進用專任合格學前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教師經費申請表」各 1 份。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王景祺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6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6-10-2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10-27 0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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