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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件』請於105年11月30日前儘速將105年9月至12月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費之經費結報表1式2份(免備文)送府辦理核銷。

一、依據 105 年 10 月 20 日府教特字第 1050197769 號函辦理。
二、尚未寄送學校有:中原國小、太昌國小、北昌國小、平和國小、玉里國小、明恥國小、明廉國小、美崙國中、稻香國小、豐濱國中、鑄強國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李采臻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1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6-11-2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11-24 13:53:00
點閱數: 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