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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深耕】★106年度學校申請計畫初審意見如附,請相關學校於105年11月25日(五)前修正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計畫補充說明」暨本府 105 年 10 月 31 日府教課字第 1050201511 號函(諒達)辦理。

二、計畫修正時程及送審方式:
(一)請參閱附件「106 年審查意見表」及「各校計畫待修正項目彙整」,遞交複審資料。

(二)送審期限(含檔案上傳):自即日起至 105 年 11 月 25 日(五)止。

(三)送審方式:
1、紙本:「經費申請表」及「授權書」核章紙本 1 份,免備文逕送課程教學科陳春熹小姐。(或核章紙本掃描,以「電子檔」上傳,檔名: 106 年度藝文深耕經費(或授權書)-○○國中小-複審)
2、電子檔:「計畫」修正後,檔名: 106 年度藝文深耕計畫-○○國中小-複審,
上傳花蓮縣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計畫網站。
路徑:計畫與成果/106 年各校計畫(網址: http://teacher.hlc.edu.tw/imain3.asp?id=228&c=5739&cc=9942

三、少部分學校雖計畫通過,但因第一次送審文件未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計畫經費申請表」格式核章送件,仍請補正紙本或掃描檔。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陳春熹
連絡電話: 03-8462860#570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6-11-2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11-25 10:09:00
點閱數: 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