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樂學】★★有關「106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推動夏日樂學計畫」申請一案,詳如說明,請本縣國中小學校踴躍提出申請。
一、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推動夏日樂學計畫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3 月 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60022938 號函辦理。
二、有關 106 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推動夏日樂學計畫申請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學校繳件日期:即日起至 106 年 3 月 29 日(三)止。
(二)申請程序:由學校提出計畫,經本府教育處依計畫內容完整度、課程豐富度、活動性課程比例及符合計畫精神等 4 項指標進行初審。
(三)申請計畫應敘明申請方案別,倘有結合其他機關(單位)辦理之專案計畫、暑期營隊,應敘明清楚,並明確呈現本計畫申請之內容範圍及經費,避免經費重複補助。
三、請有申請意願學校詳閱計畫(附件 1) 及申請注意事項(附件 2) 並備妥相關資料(計畫申請書內含核章經費申請表暨指標檢核表紙本一式 2 份)於 106 年 3 月 29 日(三)前寄達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許玉純老師,並將電子檔案寄至承辦人信箱, Email : pure5628@gmail.com 。
四、夏日樂學計畫申請書(詳如附件 3 )暨指標檢核表(詳如附件 4 、附件 5 )。